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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实验高中转发关于《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1.强化宣传。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要迅速把教育部办公厅的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让学校的校长、老师学习了解禁止的内容,在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提高站位和政治敏感,守护好一方净土。
2.全面自查。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署中小学校进行自查,上报自查结果。市教育局会根据自查结果,组织抽查,依法查处和规范“进校园”的商业活动、商业广告,问责相关责任人。
3.加强监管。一是要建立“进校园”活动的备案审核制度,明确审核内容和监管责任。二是健全监管制度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增强校长教师的法制意识,依法治教,依法管校。
请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于11月16日前上报自查结果和落实情况。
联系人:徐晓旭 电话:0375-2629987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