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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3-11 13:00:33 点击数:3908次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9111 号)精神,为做好 2019 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培育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申报省级名师的须是省级骨干教师,申报省级骨干教师的须是省辖市级名师或骨干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名师或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勇于改革,乐于奉献。

    (三)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

    (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资源开发和交流研讨活动。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身心健康。

    (六)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 2017 年“省培计划”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7160 号)中第四项第四条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年龄、职称和年限的限制,经申请批复后,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可直接列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省级骨干教师可直接列入省级名师培育对象。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要高度重视,要将教师发展学校和中原名师工作室工作纳入区域教师教育工作中统筹、统一安排,并以中原名师培育工程为引领,完善和健全教师梯队攀升体系有关制度安排,确保中原名师培育工程效益最大化。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见附件1)认真遴选培训对象(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各学段学科省名额分配数),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方式进行,并于 2019 3 14 日前将培育对象申请表、申报学员汇总表、及相关资料(各类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省市级骨干证书、市级名师证书、各类荣誉证书、优质课获奖证书、论文获奖证书、课题获奖证书等)报市教育体育局师训科。

    师训科联系人:张子函,电话:0375-2629917,邮箱:shixunke20060906@126.com

附件:

    /Up/file/20190311/2019031113013891389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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