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 信息管理 >> 正文内容

关于教师办公电脑的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4-26 9:31:52 点击数:5477次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关于教师办公电脑的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办公电脑服务于我校教育教学的作用,特对教师办公用电脑的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所用电脑的所有权归学校,教师个人仅有使用的权利。因教学任务的变更,需要改变办公环境的,机器要随使用者走。任何教师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将办公用电脑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
     二、办公用电脑必须用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包括玩游戏、上网聊天、看影视、炒股、赌博等)。发现有如上情况者,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直至予以收回。
     
三、教师有管理好自己用电脑的职责和义务。教师电脑的日常维护由使用者个人负责;若出现非电脑配置等技术问题,如摔坏、烧机、浸水等,由使用者个人负责修理。
     
四、任何个人任何时候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打开主机机箱或显示器后盖。机箱后贴有封条,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使用中如遇到计算机发生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都应及时与校信息中心联系,不准自己拆卸设备。若是机箱封条损坏,将视为擅自打开箱,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教师在长时间不用电脑时,应退出系统并关机。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
     
六、教师不得随意改变机器内设置的任何参数;如私自更改参数,造成机器不能正常使用或(擅自更改IP地址)造成网络系统混乱者,将追究其责任。
     
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更不准更改、损坏他人机器内的资料。教师个人要注意信息安全,不在电脑上安装窃听、攻击软件,不使用别人的帐号、密码,不将本校网络资源内容擅自外传。

      八、为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传播,不要随便使用外来光盘、优盘等存储工具;须使用外来存储工具时,教师应做好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工作,一旦发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立即清除计算机病毒,必要时可以请学校网络管理员协助予以解决。

      九、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在校园网上,浏览网页、查找资料时,请不要做恶意的破坏或删除操作。

十、 严禁使用计算机在互联网上浏览不健康网站;不得利用计算机在各论坛上发表违法言论;不得利用网络披露他人隐私或进行人身攻击;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十一、电脑是学校为方便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而购买的专用设备,在上班期间特别是教育教学、教研期间,要保证人手必备,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对长期不在工作期间使用者,学校将予以收回。

十二、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寒暑假前按学校要求统一将电脑妥善处理,并作好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失窃后果由电脑使用者负责。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维修工作及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1.使用者自己使用、管理不善,因碰撞、挤压、被盗等造成办公电脑损坏或丢失者。

2.在办公电脑上擅自安装或卸载软件,引起计算机病毒、系统冲突等各类故障者。

3.自行打开机箱进行维修,并擅自增减硬件设备者。

4.因操作不当或非熟练人员使用而造成计算机无法使用者。
       十四、本制度从2016130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行政办公会。

平顶山市实验高中

2016年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