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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实验高中校级领导带班制度

发布时间:2016-5-3 16:33:11 点击数:4692次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提升学校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校级领导带班制度。

一、校级领导轮流带班,每班一人。

二、带班时间按所排值班表日期,从当日早上700——次日早上700

三、带班领导要佩证值班,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能中途脱岗,要保证手机畅通。

四、带班领导要检查值班人员守岗情况及校园巡查情况,对带班时间内的值班情况负总责。

五、负责处理带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并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校长、书记汇报,同时通报给主管科室主任(科长)及主管副校长。带班结束后把突发事件处理记录交相关科室存档。

六、实行带班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若遇特殊情况(如公出、疾病、急事等)当天无法带班时,要提前找校级领导调换,并向校长、书记说明情况。否则,出现空岗或出现突发事件无人处理时,追究原带班人的责任。